湖北师范大学机动车通行授权申请表
校内申请人姓名 | 工作单位 | ||||
住 址 | 联系电话 | ||||
车辆所有人 | 联系电话 | ||||
车辆类型 | □小型 □中型 □大型 | 品牌型号 | |||
车牌号码 | 车辆识别代号 | ||||
承 诺 书 1、本人愿遵守《湖北师范大学机动车通行管理暂行办法》,在校内行驶或停车时,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2、本人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人(车主)签字: 年 月 日 | |||||
申请 类别 (划“√” 选择) | 免收费车辆 | 授权车辆 | |||
【1】 校内公务车(车主为湖北师范大学及所属单位) | 【A】学校教职员工(或配偶、子女)的第二辆小型车辆(每车每年收取360元,第三辆每车每年收取720元,依此累加) | ||||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特种车辆(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垃圾清运车、殡仪车等) | |||||
【B】短期来学校培训进修的学员的第一台小型车辆(车主须为其本人,每车每月收取50元) | |||||
【3】经我校办公室核准的正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等会议或活动的车辆) | |||||
【C】工作地点在校内的外单位车辆、与学校有长期教学和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车辆( 中、小型车辆每车每年收取1200元,大型车辆每车每年收取6000元) | |||||
【4】车主为我校教职工(或配偶、父母、子女)的第一辆小型车辆(双职工限2辆小型车辆,车主必须为本人) | |||||
【D】学生及其他与我校无教学和业务往来的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通行授权。 | |||||
【5】车主为我校聘用合同工(或配偶)的第一辆小型车辆 | |||||
单位 核实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学校 复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说明:一车一表,初次申请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